本网讯(记者 刘伶俐 鲁丹凤)10月21日,我校收到广东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高心委”)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注册心理咨询师证书。我校25名教师通过了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注册审核小组和伦理评审小组审核,其中5位教师获得了“中级心理咨询师”证书,20位教师获得了“初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注册心理咨询师证(刘伶俐 摄)
根据高心委下发的《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注册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广东省高校从事心理咨询的专兼职人员可自愿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则由高心委颁发相应等级的广东高校心理咨询师上岗证。我校作为省高心委指定的高校心理咨询师注册工作试点高校,已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基本符合条件的67位专兼职教师在注册系统进行全面注册登记,注册信息包括个人学历、专业信息,获得心理咨询师相关证书情况,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年限,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个体咨询数量及参与督导学时数等。根据高心委的进一步标准要求,我校于2021年5月选派完全符合注册标准的教师参加伦理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最终25名教师通过高心委审核获取证书。
颁发证书(鲁丹凤 摄)
迄今,我校获得注册心理咨询师证书共27人,其中持“高级心理咨询师”证书1人,持“中级心理咨询师”证书5人,持“初级心理咨询师”证书20人。持证人员包括辅导员、班导师、学生工作处人员、思政教师、心理专职教师等。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队伍职业能力得到了广东省教育厅及专家评审组的认可。获得上岗证的教师纷纷表示,要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为学生们提供更加贴心和人性化的心理辅导服务。
据悉,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22个部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省高心委制定了广东省高校心理咨询师注册标准,并同时启动相应的注册审核与年审系统,对在册的高校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全部注册登记。申请注册心理咨询师人员以自愿申请为原则,需具备满足一定的专业能力、学历要求和专业要求;必须实际在广东省高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担任辅导员和学生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相应的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工作量;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完成规定要求的职业伦理培训并且考试合格。
附:本次获得广东高校注册心理咨询师名单
中级心理咨询师名单
管理学院:刘志超(院长)、李朝阳、林玮玮(班导师)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咨询中心:刘伶俐、陈晓怡
初级心理咨询师名单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纪书燕
机械工程学院: 石玮、吕诗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蔡容华
计算机工程学院:姚淑姬、樊一眉、文涵
管理学院:戴杰、胡靖姗、李泳、应澎、马萍(教务员)、丁凡(班导师)、叶海燕(班导师)
经济学院: 赵晓灿
外国语学院:李齐政、罗曼、金二庆
土木工程学院:陈穗君
学生工作处:杨文娟
文字录入:陈晓怡 学生工作处;编辑:赵晶